经常有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咨询:“我通过打印出来的缴费记录计算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好像不对啊?”
那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呢?下面小编进行详细介绍
01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构成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大部分。
视同缴费年限:自1992年10月1日起以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具体以退休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时认定的为准。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北京自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02如何获取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人可通过打印本人《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其中【补充资料】部分中显示的“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XX年XX月”,即为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对了,在这也提醒一下参保人,如果存在社会保险跨省转入北京的或者军队保险转移到北京地方的,其实际缴费还需要加上《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上显示的“实际缴费月数”。即:
实际缴费年限=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跨省转入北京的实际缴费月数(《参保人员转移接续信息》)

